Tuesday, September 29, 2009

真奇怪?!?

最近我发现到一件很有趣的事,原来当你有事想对一对情侣发表时,不可以只告诉其中一方而已,得双方面都通知。哈哈,原来我的逻辑是错的,我还以为情侣就是两个人为一个个体,所以只要通知其中一方就行了。好比说我告诉男方,吩咐他告诉女方,那我不就可以省下不少工夫吗?原来这是行不通的。因为很有可能女方还会收不到任何消息。

到底是我的逻辑出了问题?还是还有其他因素我得好好了解的呢?? 只能说我比较笨啦,希望有人能给我理解^^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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